关于优化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室(工程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规范处置程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管理
1.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暂存区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
2.废液应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桶外粘贴实验室废液标签,标签信息必须包含所属单位、实验室、联系人及电话、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
3.使用前应检查废液桶是否破损、渗漏;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桶外标签,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内已有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
4.废液不可过满,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废液收集完成后,将桶盖旋紧,确保严丝合缝。
5.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等混装。
6.废旧的试剂空瓶,保留原标签,瓶口朝上放入专用固废箱中。
7.各单位转移危险废弃物时务必穿戴实验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8.各相关实验室明确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临时收储工作,做到分类收集、台账清晰、标签清楚、安全存放。
二、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入站流程
1.如需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请于处置周的周二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入站申请表”(附件1)发至邮箱:10370012@henu.edu.cn。
2.危险废弃物中转站开放时间定于周三至周四下午(每月中旬和月底各开放一次,各单位根据废弃物储存量申请入站时间),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申报处置以及入库期间危险废物的移交工作。各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入站时间安排见附件2。
3.申请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入站的单位在指定的时间送至危险废弃物中转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现场检查危险废弃物是否符合入站要求。
4.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称重、入站,按要求规范整齐的存放至危险废弃物储存间。
5.入站完毕后各单位安全员签字确认。
如有特殊处置要求及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电话:0371-2388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