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是落实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提升行动方案》的一部分,需要各单位结合3月底开展的自查工作填报,纸质版由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在4月15日前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行政办公楼258房间),电子版发送到xutao@vip.h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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