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要求,教育厅决定于11月19日起,对部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我校在抽查名单第一组,现将教育厅通知进行转发。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迎接教育厅的检查。并于11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前期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报送实验室安全科(行政楼258房间),电话:2790(内线),23886211(外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